2024
08-26聖經解讀
聖經解讀
神要求世人的道德標準主要是十條誡命。如果人類只是遵守十條誡命、在違反了十條誡命的時候做懺悔,懺悔的是罪行。罪行是有可能在懺悔之後今生不再重犯的,但是這只是克制、壓服了自己的惡念和私欲,惡念和私欲並沒有從內心清除,那麼人的罪性還在,並沒有懺除掉。
所以《舊約》中只講到遵守誡命、懺除罪行可以得到神的應許,並沒有提到人死後是可以進入天國的,這是因為《舊約》中還沒有懺除罪性的智慧和方法。
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“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”
耶穌對他說:“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你的神,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,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德的總綱。”(《新約·馬太福音》 22:35-40)
耶穌對他所選召的十二個門徒訓示道: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,則要怕他。【《馬太福音》10:28】
所以,《新約》中耶穌指明的誡命比《舊約》的摩西十誡要求高很多,更難做到。耶穌要求信徒們不僅要懺除罪行,更重要的是要懺除罪性,趨近神的道德標準,這樣才有進入天國的可能性。
如果一個人能夠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神,那麼他肯定會依教奉行,謹遵摩西從神那裏領受的十條誡命和耶穌教導的誡命。
——節選自《道路真理生命》04